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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车的使用及维保制度
时间:2013-06-18  点击:4098次

 

行车使用制度

1.1所有行车根据其所在位置归各生产班组使用维护与管理,各班组负有对行车资产管理的职责,其上的零部件非正常损坏,损失由责任班组或责任人承担。1.2为了保证行车在监管情况下使用,要求各班组对驾驶室安装可靠的门锁,地操可在总开关处加装锁。1.3因工作需要借用其他班组行车时,必须经行车管理部门领导或班组长、调度批准后方可使用,否则每次罚款200元。1.4借用其他班组行车时发生的设备非正常损坏,损失由借用班组承担。1.5 行车驾驶人员的要求:行车驾驶人员必须参加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取得上级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方可上岗。若驾驶人员不在,需临时操作时,各班组必须指定人员,且经过一定的培训,达到熟练操作才能临时上车操作。1.5.1 有下列禁忌症之一者不得从事此项工作:a. 双眼视力小于0.8b. 听力障碍;c. 中枢神经系统器质性疾病;d. 明显的神经官能症或植物神经功能紊乱;e. 血压不正常或贫血;f. 动脉硬化;g. 心脏病。1.5.2 司机应熟悉以下知识:a. 所操作的行车各机构的构造和技术性能;b. 熟知“行车安全操作规程”;c. 安全防护装置的性能;d. 电动机和电气方面的基本知识;e. 指挥信号;f. 保养和基本的维修知识。1.5.3 安全操作基本要求:a. 司机接班时应对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时,应及时排除故障;b. 开车前必须鸣铃报警,操作中接近人时,应断续打铃或报警;c. 操作应按指挥信号进行,但不论何人发出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执行;d. 行车上或其周围确实无人时,才可以闭合主电源;e. 闭合主电源前应将所有控制器手柄扳回零位;f. 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的控制器手柄扳回零位,在重新工作前,应检查行车动作是否都正常;g.露天行车工作结束时应将行车固定住;在风力大于6级以上时应停止操作。h. 司机进行维护保养时,应切断主电源并挂上警示标志牌或加锁;I. 严格执行十不吊:即:吊具损坏,超负荷,斜拉,重物捆绑不牢或不平衡,尖棱、锐锋未加可靠垫,吊挂未作加工支撑,带电物体、危险物品未采取安全措施,重物上有人或浮动物品等十种情况不吊。1.6 司机的交接班制度1.6.1 行车司机须严格地执行交接班制度,并做好交接记录;1.6.2 当班司机应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发现异常,及时报修,严禁心存侥幸,不报修或晚报修,使行车“带病”运行;1.6.3 对本班发现异常需要提示下班注意或本班出现问题尚未处理的,应详细做好书面交班,禁止交接不记录,口头交待;1.6.4 到下班时间,但尚在执行某一吊运任务,应在该吊运任务完毕后再行交班;1.6.5 接班人应详细检查交班人员填写的记录符合后方可签字接收;1.6.6 每月底把交接班记录本交车间主任审阅、签字,提出对本月工作的改善、指导意见,然后交设备部汇总保存。

行车的保养制度

2.1 一级保养一级保养由司机负责,班组长指定人配合,要求做好整洁、安全。2.1.1 司机应严格按“行车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应做到:a. 班前要按要求对设备进行点检查看行车的各部位是否有异常现象,如有,应及时排除;b. 司机室(空操)及行车操作场地(地操)应保持干净、整洁,各手柄、按钮、仪表要经常擦拭。做好设备运作的交接班记录。2.1.2    一级保养周期为每个工作日,下班前1530分钟。2.1.3 每周末司机要对有关部分如空操的护栏、司机室门窗、座椅、手柄等进行清洁擦拭,并对行车整体进行观察,如有异常,及时解决。2.2 二级保养:二级保养以使用班组为主,在维修工指导下进行保养。2.2.1 司机应经常检查各部位是否有异常现象,尤其是主横梁连接处,若未加施焊需要经常检查。2.2.2 检查车轮是否有裂纹,以及过分磨损。2.2.3 要检查润滑部分是否正常,并检查电器、线路有无脱落、损坏。2.2.4 二级保养周期每月一次,时间为每月的15日,时间2h-4h,保养后填写“二保验收单”,维修部门认可后由设备部存档。2.3 三级保养:三级保养以维修工为主,使用班组配合。2.3.1 完成全部三保内容。2.3.2 润滑车轮轴承(注入钙纳基润滑脂),取下油塞,注入黄油。2.3.3 车轮的缺陷深度大于3mm时,应立即报废,更换新车轮。2.3.4 检查调整行车制动器。2.3.5 三保结束后,维修部门要填写“三保验收单”,由使用部门验收签字后在设备部存档。

行车的档案制度

3.1 每台行车都应建立设备档案,存放在设备部。3.2 行车的出厂技术条件,如图纸、质量证明书,安装和使用说明书应完整入档保存,备查。3.3 安装位置、起用时间、安装试用的鉴定结果,应记入档案。3.4 日常使用中的保养、维修、检查、试验应有详细记录。3.5 行车出现的重大故障或大修均应有详细记载入档。

行车的检查制度

为监督行车的使用、保养及运行、能力状况,设备部与生产部、企管部应建立对行车械的检查制度。4.1 每周生产部安全员应对在用行车械检查一次,重点是了解、观察其制动、限位、缓冲垫、吊钩及钢丝绳等涉及安全的关键部件。4.2 每月设备部、生产部联合检查一次,除检查涉及安全的部件外,对电气、润滑等进行一次较全面的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4.3 每季度由企管部、设备部、生产部联合检查行车全方位的运行、使用情况,确保行车的安全运行,保持良好的使用性能,主要在维护、保养等方面对行车进行评价,奖优罚劣。4.4 行车安装前由设备部申报检验注册,年检也由设备部负责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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