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塔式起重机使用必须安装安全防护网
时间:2013-07-26 点击:2292次
近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安检部门了解到,为了有效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提高安全防护技术措施,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城乡建设委员会日前要求,8月1日前,各塔式起重机产权单位必须安装防护网。
据了解,此次要求的内容有:建筑升降机安全防护门要求结构简单,单件质量轻、抗冲击、通用性强、安装、使用方便,质量安全可靠,符合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要求,并可反复使用。全高度防护门开启后的净高度不应小于2米,在特殊情况下,当进入建筑物的入口高度小于2米时,则允许减低防护门标架高度,但净高度不应小于1.8米。钢材必须采用国家标准材料,制作严格,结构牢固,标高确准,开启、关闭自如。主体宜采用红色,中下部采用黄黑间隔。同时,为防止非塔式起重机特种作业人员攀爬塔式起重机,建筑劳动安全监督站确定了以U型抱夹及铅丝绑扎防护门及防护网的形式,将防护门固定于塔吊标准节内通道。要求各塔式起重机产权单位于8月1日前必须安装防护网。另外,楼梯防护栏杆全市统一使用定型化楼梯护身杆防护,取消过去钢管搭设拐角处两端露头易伤人的不规范做法。在建工程原有安全防护设施如符合以上要求的可不必更换,未达到文件要求的在建工程和新建工程,必须按文件要求执行,否则依据相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