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行车维修之行车试运行前的检查
时间:2013-12-31 点击:2194次
行车试运行前应对下述各项进行认真的检查,合格后试运行。检查时应可靠的切断电源,并应有防止合闸的措施,挂好禁止合闸指示牌。
检查内容如下:
1、所有连接部件位应紧固。
2、钢丝绳在卷筒和滑轮间的穿绕应正确,长度不够不允许接长,绳端必须固定牢固。
3、各润滑点加好润滑油脂,润滑系统应畅通。
4、减速机和液压制动器不得漏油。
5、安全防护装置应按安全规程设置齐全。
6、行车车轮下设置的阻动斜楔,轨道全线上的障碍物应清除。
7、盘动各工作机构的制动轮,使最后一根出轴转动一圈,不应有卡组现象。
8、焊缝质量应达到技术要求。
另行车试运行基本条件检查。
1、试运行工作人员安排好,岗位分工明确,联系指挥信号畅通。周围无阻碍物,拉好警戒线。
2、所需电力供应有保证,电压基本稳定,并有专人看护。
3、试运行所用的检测器具、吊重砝码及吊具安放好。
4、电气安全保护装置和应装设的安全防护装置经模拟动作实验正常可靠。
5、电气装置绝缘测试符合要求,各工作机构的控制器经模拟动作确认正常,控制器操作方向与机构运行方向一致,信号与实际运行动作一致,控制器操作灵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