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式行车电气技术要求大概有以下几部分:
一、环境条件
1、电源要求为三相交流,频率50HZ,电压380V时,电动机和电器上允许电压拨动的上限为额定电压的+10%;下限(尖峰电流时)为额定电压的-15%。
2、工作环境中不得有易燃、易爆和腐蚀性气体。
3、安装使用地点的海拔不超过2000米,超过1000米时要对电动机容量进行校核。
4、吊运物品对桥式行车的辐射温度不超过400摄氏度。
5、室外使用的桥式行车非工作状态的最大风压为800Pa。
二、使用性能
1、桥式行车的起重能力应达到额定起重量。
2、对吊钩桥式行车,起吊物在下降制动时的制动距离(控制器在下降速度最低挡稳定运行,拉回零位后,从制动器断电到货物停止时的下滑距离)应小于1分钟内稳定起升距离的1/65。
3、对吊钩桥式行车,当上升的工作级别为M4、M5、M6时,且额定上升速度等于或高于5m/min时要求制动平稳,应采用电气制动的办法,保障在0.2~1.0额定负荷范围内下降时,制动前的电动机转速降到同步速度的1/3以下,该速度应能稳定运行。
4、电磁吸盘的吸重能力应不小于额定值。
5、双小车桥式行车,两小车相同机构的操作应是机可以联动,也可以单独动作。
三、电器设备的选用原则
1、一般采用交流传动交流控制系统,在使用频繁或工作条件恶劣的情况下,宜采用直流传动、控制系统。
2、宜采用标准的桥式行车电气控制设备。
3、桥式行车成套电阻器宜采用标准产品,如特殊需要,也可由制造厂自行设计,但必须符合GB3811-2008中相关要求。
4、其他电气设备和元器件应选用桥式行车专用或能满足桥式行车要求的产品。
5、电器配套产品要有生产许可证或型号使用证或能满足桥式行车要求的产品。
四、电压损失
1、电压损失,交流电源供电,在尖峰电流时,自供电变压器的底母线到桥式行车任何一台电动机端子的电压损失要小于额定电压的15%。
2、桥式行车内部电压损失计算
具体相干计算参考博客《桥式行车电器的计算》/
五、电器设备的要求
1、电器设备安装应牢固,在工作过程中,不应发生相对于主机的水平移动和垂直跳动,垂直安装的控制柜、屏,其垂直度小于千分之12,安装部位最高震动条件为:5~13HZ时,位移是1.5mm;13~50HZ时,震动加速度为10m/S2。
2、安装在电器室内的电器设备,其防护等级可以为IP00,但应当有适当的防护措施。
3、4箱及以下的电阻器可以直接叠装,5箱及箱叠装时,应考虑加固措施并要求各箱之间的距离大于80mm,间距过小时应降低容量使用或采取其他措施。
4、安装在其中各部位的电气设备,应能方便和安全维修。走台上和电气室内的电气设备前一般应留有600mm以上的通道,特殊情况下允许适当缩小,但不应小于500mm。
5、室内使用的桥式行车,安装在桥架上的电器设备应无裸露的带电部分,最低防护等级为IP10。室外使用的桥式行车,其电器设备如安装在无遮蔽防护的场所时,其外壳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33,在有遮蔽防护的场所,其外壳防护等级可以适当降低。
6、桥式行车大、小车馈电装置的裸露带电部分和金属结构之间的最小距离应大于30mm,桥式行车运行时可能产生相对晃动时,其间距应大于最大晃动量加30mm/
六、其他技术要求
1、降温
长期高温下工作的桥式行车,其司机室应采取隔热措施。电控设备需要采取降温措施,司机室内应安装风扇和电源插座等。
2、取暖
根据环境条件和用户的要求二设置取暖设备时,应采用固定的防护方式不发光的发热器,电热器应尽量采用三相供电。
3、特殊要求
对在特殊环境和工况下(如室外、高温、湿热带、干热带、有爆炸危险介质、有腐蚀性介质等)使用的桥式行车电气设备,设计和选用时应满足相应要求。